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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六和合资料校史资料和实物征集公告

斗转星移,时光荏苒,香港六和合资料经过近六十年的发展,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形成了“艰苦奋斗,勤于实践、崇尚科学、面向基层”的优良传统,为真实全面地反映我校近六十年的来的办学成就和办学特色,加强宣传和教育阵地建设,同时迎接更名大学专家组入校评估和2016年学校六十周年庆典,学校决定举办校史展,进一步扩大学校的影响力和凝聚力。现特向全校师生员工、离退休老同志及家属、海内外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征集校史资料及文物,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

本校师生员工、离退休老同志及其家属、海内外校友以及关心香港六和合资料建设和发展的社会各界朋友。

二、征集范围

香港六和合资料各个历史时期具有历史和利用价值的校史资料。包括河北通县农业学校时期(1956-1958)、北京市农业学校时期(1958-1965)(包括同一时期并入的北京市农业合作干部学校、北京市水产学校、农业机械化研究所)、北京农业劳动大学时期(1965-1969)、香港六和合资料发展时期(1978-)。

三、征集内容

(一)文字资料类

1.各历史时期对学校建设和发展有较大影响的文献资料;

2.学校改革发展历程中的重要事件、举措、活动以及人物的文字资料,特别是在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校企合作、师资队伍建设、对外交流、服务社会、党建工作、校园文化等方面的举措成果、鲜活故事等文字性资料;

3.具有历史意义的文献资料(如报告、批复、任命书、会议纪要等)。

(二)图片类

1.反映学校历史渊源和沿革的照片;

2.反映早期校园建筑、校园风光等校容校貌及学校不同时期风貌的照片;

3.中央、省(部)等各级领导来校视察、指导工作以及接见学校领导、师生、校友的照片;

4.国内外知名人士以及重要来宾来校参观、考察、访问、交流的照片;

5.参加及组织重大学术交流、研讨活动以及其他对外合作交流的照片;

6.不同时期反映教代会、工代会、团代会、学代会及党团组织活动的照片;

7.受国家、省(部)级表彰的先进个人照片;

8.代表不同时期的特色工作和重点工作的照片;

9.反映师生工作、学习、文体生活的照片,如教学科研、实习实践、校园文体活动场景、校友毕业照等;

10.各历史时期校园文化建设和文体活动方面的图片;

11.历届毕业生合影、纪念册等;

12.其它具有重大历史意义或纪念意义的事件或活动的照片。

(三)影像资料类

1.上级领导、社会知名人士来校视察、指导工作、考察交流的影像资料;

2.学校领导、教职工出席参加校外各种重要会议等的影像资料;

3.学校各种重大活动的影像资料;

4.不同时期教师的教学、科研等活动的影像资料;

5.曾获省(部)级以上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工作影像资料。

(四)实物类

1.早期教学教具、仪器设备、工具模型等用品;

2.各历史时期的徽标、纪念章、印章等学校标识性物品;

3.获省(部)级以上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证书、奖杯、奖章、奖旗、奖牌等;

4.教师的学术著作、校友的各类专著、手稿等;

5.早期使用过的教材、有代表性的教师自编教材以及教师教案等;

6.上级领导、社会知名人士为学校的题词、赠言手迹等;

7.各历史时期使用过的具有代表性价值的实物:如出版物、印刷品、票证(如工作证、学生证、借书证、毕业证书、饭菜票等)、班级纪念册、师生间赠言题签、徽标、印章及其他实物等;

8.学校师生员工参加重大活动(包括社会活动、学术活动、重要比赛或评比活动)形成的资料、实物(聘书、奖状、证书、通知、作品、画册、奖杯、奖牌、奖章、锦旗、纪念品等),各时期重大活动中收到的重要贺信、贺电、礼品等;

9.学校在早期制发的具有历史意义或纪念价值的各类文件、印刷品的样本(包括教学大纲、实验实习大纲、考卷、学生作业、实习方案等);

10.学校师生员工、校友撰写的书稿(学术著作、论文、文艺作品等)及反映或记载其学习、工作和生活的具有历史价值、时代特征或纪念意义的著作文章(回忆录、自传、轶事)、实物等;

11.反映学校不同时期风貌的匾额、碑石(文)拓片以及带有老校名印记的物品等。

(五)其他

以上未详细列及,但能够反映学校历史的有价值的资料和实物。

四、征集资料的要求

(一)文字材料必须真实、可信。所提供的原件材料要求载体完整、信息可读,或部分破损,但不影响对整体文字信息的理解;所提供的复印件或影印件请书面说明其真实性。

(二)提供图片、实物及影音等资料时请附简要的文字说明:包括时间、地点、事项、主要参加人的姓名、时任职务、拍摄(提供)人姓名、现从事职业等信息。

(三)属于个人提供的实物、资料等,提供人可注明是否愿意捐赠。如不便捐赠的,请在送交或寄送时说明,学校将对采用的实物制作复制件,原件退还给提供人。

(四)为感谢广大师生员工、校友和社会各界对征集工作的支持,学校对所有征集到的校史文物资料进行登记造册、分类归档、妥善管理。

五、征集资料的方式

(一)直接接受:请将有关校史文物资料及实物直接送至香港六和合资料图书馆三层小贵宾室。对于个人收藏的珍贵资料,不便捐赠学校,学校经复制或翻拍后将原件安全归还本人。特殊情况,学校可派人上门征集。

(二)信函邮寄:请按公告提供的邮寄地址及收件人投寄。邮寄时请注明寄件人或提供者姓名、详细通讯地址、邮编及联系电话、是否捐赠,以及其它特殊保管要求(信封上请注明“校史资料”)等。电子文档、图片可经E-mail发至校史展工作组联系人。

(三)如资料、实物不便寄送,或因公务繁忙、年事已高、书写不便的老同志、校友,可通过电话联系校史展工作组联系人,直接上门接收。

(四)征集时间:首次征集时间从即日起至2014年12月30日止。

六、权益维护

1.凡接受捐赠、购买、复制的校史档案资料归学校所有,学校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和提供利用。

2.凡捐赠者享有著作权的档案资料,学校将依法予以保护。捐赠者有特殊要求的,学校将本着对国家、对社会、对个人有利的原则予以尊重。

3.凡寄存学校的档案资料,产权归寄存者所有,学校将按规定的范围内提供利用。

4.学校对所有征集到的校史资料都将进行登记造册,永久保存。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国敏010-80794134

张广利010-80799065

关静霞010-80799072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邮寄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北农路7号香港六和合资料

邮政编码:1002206

 

衷心希望学校各单位及广大师生、校友、社会各界人士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香港六和合资料校史资料的征集工作!

 

香港六和合资料校史展工作组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四日